废塑料企业过环保关,这些细节必须做到
发布日期:2018-11-12 浏览次数:9
很多人都知道,规划和建设项目基本都是需要做环境影响评价的(下文均简称环评),但是,最近网上流传“环评资质取消啦!环保验收审批取消!企业有福了!”等内容,很多企业会询问还要办理环评吗?如何设置环保设施?废塑料企业属于哪一等级环评?环评不办理会有什么后果,什么情况下环评手续是无效的?
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梳理一下。
环评资质取消不代表环评取消
从2018年10月1日起取消的是环评资质,而非取消环评制度。环评制度作为环境保护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制度,随着改革的深入只会加强,不会削弱。
一年前,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改,删除了对环评单位的资质管理规定。
近日,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全国生态环境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视频会议上讲话时指出:取消“环评机构资质”“环保竣工验收”等2项行政审批事项已经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待相关法律修改后实施。
企业为什么要做环评?
环评是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通俗说就是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
一个项目需要不需要环评,以及环评是报告书还是报告表是根据国家环保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所规定的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废塑料企业该做什么样的环评?
环评实行分类管理。企业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的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三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86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中的分类,废塑料企业(除分拣清洗工艺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如废塑料分拣清洗工艺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下面这个企业就是属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废塑料企业如何建设合理的环保设施?
废塑料企业建议按照《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中的规定建设合理的环保设施。
物料储存
企业加工存储场地应建有围墙,在园区内的企业可为单独厂房,地面全部硬化且无明显破损现象。
原料、产品、本企业不能利用废塑料及不可利用废物贮存在具有防雨、防风、防渗等功能的厂房或加盖雨棚的专门贮存场地内,无露天堆放现象。企业厂区管网建设应达到“雨污分流”要求。
生产工艺
破碎工序应采用具有减振与降噪功能的密闭破碎设备;湿法破碎、脱标、清洗等工序应实现洗涤流程自动控制和清洗液循环利用,降低耗水量与耗药量;应使用低发泡、低残留、易处理的清洗药剂。
造粒设备应具有强制排气系统,通过集气装置实现废气的集中处理;过滤装置的废弃过滤网应按照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处理,禁止露天焚烧。
废塑料企业如何做好三废处理
废水
企业应具有与加工利用能力相适应的废水处理设施,中水回用率必须符合环评文件的有关要求。废水处理后需要外排的废水,必须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企业应采用高效节能环保的污泥处理工艺,或交由具有处理资格的废物处理机构,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理。除具有获批建设、验收合格的专业盐卤废水处理设施,禁止使用盐卤分选工艺。
生活废水没有配套污水管网的,要配套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达到相关标准后,方可用于厂内绿化。
废气
再生加工过程中产生废气、粉尘的加工车间应设置废气、粉尘收集处理设施,通过净化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渣
企业对收集的废塑料中的金属、橡胶、纤维、渣土、油脂、添加物等夹杂物,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企业不具备处理条件,应委托其他具有处理能力的企业处理,不得擅自丢弃、倾倒、焚烧与填埋。
噪音
对于加工过程中噪音污染大的设备,必须采取降噪和隔音措施,企业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企业要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发生故障,应立即向辖区内环境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达标排放,无备用污染治理设施的,涉及的生产设施应立即停止生产。
废塑料企业没有环评会怎么样?
企业不能获得环评审批的几种情况: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应进入园区的项目未进入园区;3、卫生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4、治理设施不完善,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等等。
什么情况环评手续无效?
1、建设地点发生变化;2、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或增加了生产工艺;3、生产设施发生变化或增加了;4、产能扩大了;5、降低环评等级;6、越权审批等。
不办理环保手续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企业可以建立环保档案,将环评手续、例行检测报告、转移台帐等相关档案材料整理成册,便于环保例行检查和抽查备查。